2025MBA報考測評申請中......
說明:您只需填寫姓名和電話即可免費預約!也可以通過撥打熱線免費預約
我們的工作人員會在最短時間內給予您活動安排回復。
導讀:根據北京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關于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經學院黨政辦公會討論決定,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復試與錄取工作的原則與指導精神是: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公開、公正、公平。
二、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成立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學院黨政辦公會的領導下負責具體事務的處理。
三、各專業分別組織5人以上的專家復試組直接負責復試。每個復試組設秘書一至二名,負責復試記錄和協助安排相關事宜。
四、按照學校規定,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應在單科、總成績兩方面均達到最低分數線(學術型碩士:政治50分,外語50分,專業課每門90分,總分345;專業型碩士:管理類聯考綜合120分,外語50分,總分190)。如有特殊情況,須由學院(系、所、中 心)向研招辦提交書面報告,待批準后方可實行。
五、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學院2017年碩士招生復試采用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學術型碩士按130%(如專業招生人數只有1人,則復試比例200%),專業型碩士按130%。考生依自己的初試總成績在所報專業內按此差額比例降序進入復試名單。如本專業核定復試名額范圍內有總成績相同者,依次確定復試名單,不增加復試人數。但如最后一名的位置上有總成績相同者,則為公平起見,一并列入復試名單。
六、復試形式為面試,內容涉及考生所報專業的理論、歷史、現實問題,重點考察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考生面試結束后由專家復試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按照學校規定,復試成績平均分低于60分者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聽力考試將在復試中進行(3分制)。
留學生、臺港澳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強軍計劃等考生根據學校相關規定,按所申請專業參加復試。
推薦免試的同學因已在2016年通過面試,故此次不再參加復試。
七、學院各專業復試時間為3月25日,地點為國際關系學院大樓。
各專業具體的復試時間安排如下。
中外政治制度: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0:00,地點:國關大樓C102。
科社與共運:2017年3月25日上午10:00—11:30開始,地點:國關大樓C102。
中共黨史: 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開始,地點:國關大樓C103。
國際政治: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開始, 地點:國關大樓A108。
國際關系: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2:30—5:00, 地點國關大樓:C207。
外交學: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開始,
下午1:00開始,地點:國關大樓C104。
國際政治經濟學: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開始,地點國關大樓:C105。
公共管理碩士:2017年3月25日上午8:00—8:15進行聽力測試;8:30開始進行復試,下午1:00開始復試,
地點:聽力測試在國關大樓C108
復試在國關大樓地下小教室(國關大樓地下大教室考生等候區)。
因資源有限,學院無法安排考生的候場房間(公共管理碩士除外),各專業考生一律在各自考場前候場。其他相關信息,請隨時關注學院網站:http://www.sis.pku.edu.cn。
八、錄取
各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在所報專業內的排名依次錄取。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權重(70%)×初試各門總成績/5(其中公共管理碩士為初試各門總成績/3)+復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復試權重(30%)]+外語聽力成績(換算成3分制)]
錄取首先在各專業內進行。如個別專業最終未能錄滿,將在全院范圍內進行調劑。調劑方式為:對全院所有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分專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征求意見后進行。本年度公共管理碩士如未錄滿,可在全校報考公共管理專業的范圍內進行調劑。如希望調劑到外院系或外院校的考生,可按學校相關規定直接聯系接收單位。學院不負責推薦。
九、復試前的相關手續
凡參加復試的內陸(祖國大陸)考生: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先到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大樓A113辦公室交復試費人民幣100元;后攜帶交費收據及身份證件到A118房間交報名材料。招生老師將審核:①考生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出示在學證明)。②報名材料。為了節省審核的時間,請考生將報名材料按以下順序進行排序:考生報名登記表、個人陳述、加蓋檔案所在地紅章的成績單、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③審核合格者可領取復試通知單。
臺港澳考生 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先到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大樓A113院辦公室交復試費人民幣100元;后攜帶交費收據到A118房間辦理手續。
①核實代表本人身份的證件(臺灣考生出示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考生出示香港、澳門的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審核考生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出示在學證明)。在大陸內畢業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即可;如果是境外大學畢業的證書(包括港澳臺地區)必須經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不予錄取。
③領取復試通知書。
留學生考生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攜帶護照到國際關系學院大樓A118房間領取復試通知書(不需交復試費)。
公共管理碩士調劑復試名單將于3月23日另行公布。
說明:所有考生務必在3月24日到國際關系學院辦理復試手續,未辦理復試手續者不得參加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