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說“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這句話時,我們所說的選擇權,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心里的答案,多半是錯的。
什么是選擇權
納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在《反脆弱》一書中給出了選擇權的公式:
選擇權=不對稱性+理性
所謂不對稱性,是指某些事情的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
所謂理性,指的是,你知道要保留好的,拋棄壞的,知道如何獲取你想要的利益。
從塔勒布這個定義出發,用一句話來概括,選擇權就是:
你能夠基于某種策略作出對你有長遠價值的選擇。
那么下面的例子:
張三嗓子發炎,疼痛且下咽困難,可是他還要去吃辣到流淚的雞排。
這個人是在行駛選擇權嗎?恐怕很多人都會說“是”。
但是從我們的概念上來講,這個選擇只能帶來短暫的刺激滿足,而過上幾個小時,副作用就會顯現,會帶來更多痛苦。那這個選擇,就不是一種有價值的選擇,就不是在行使選擇權。
做與不做,都是選擇
通常我們會看見顯性的選擇權,比如某個人比較富裕,他可以選擇購買別人的時間來幫他完成一些事情,這樣他就有更多時間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比如某個人在組織內職位比較高,他就可能了解到更多信息,適時調整自己的方向,讓自己有更好的職業發展。
這是通過選擇做某事彰顯了自己的選擇權。
另外一種形式的選擇權:我有足夠的能力去做某些事或負擔某種生活方式,但我不做,我選擇另外一種違背一般觀念但更符合我內心價值取向的方式。
比如反脆弱中提到的泰勒斯,他有足夠的能力賺大錢,但他選擇研究普通人眼中窮人才會去從事的哲學。
比如任正非身家高到無法計量,大可以像別的富豪那樣高調,豪車專機都消費得起,但他經常選擇打車公干。
怎樣培養自己的選擇權
從前面泰勒斯和任正非的例子里,我們可以看到擁有選擇權的兩種表現形式:
擁有資源、財富,無可置疑的外顯你的選擇權
擁有能力、定見和定位,堅持你認為重要的
當你沒有財富時,你可以擁有內心的自由和強大,可以擁有定見,建立自己的價值取向,去除稀缺的心*態,抵達無欲則剛的境地,擁有選擇權。
所以,李白可以仰天大笑出門去,陶淵明能夠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而顏回簞食瓢飲不改其樂。
所以弗蘭克爾才會說:“有一樣東西你是不能從人的手中奪去的,那就是最寶貴的自由,人們一直擁有在任何環境中選擇自己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的自由。”
你也可以窮且不墜青云之志,最終大富大貴,然后你還有自己的原則,有堅實的基礎來支撐自己以喜歡的方式做事,做喜歡的事。
現在我們應該可以看到擁有選擇權的幾種方式了:
你能解決問題,成為一種有價值的資源。你知道你可以向別人提供價值,所以你可以選擇向誰提供、以什么方式提供。通俗講,就是你有資本來選擇。
你有定見,知道什么對你是重要的。所以你能夠舍魚而取熊掌,可以因為重要的東西而舍棄不重要的東西。
適當做些減法,節制自己的欲望。選擇權的喪失往往是因為欲望和貪婪,無欲則剛。
舉個我個人的例子,我因為在軟件開發這塊做了十多年,加上在Qt這個細分技術領域有個人品牌,現在已經可以自由選擇工作,而不是被工作選擇,實現了第一層自由:工作自由。
一個人的自由分三個階段:工作自由(有大把工作機會可以選擇,或者工作機會主動找你),職業自由(不為特定的組織工作,不做雇員,成為自雇者)和財務自由(不用工作也可以活得很好)。
不管哪種方式,其實最重要的就是下面幾點:
分析你想要什么
分離發自內心真正想要的和被情景刺激產生的需要
能區分一件事的短期利益和長期價值
延遲滿足
能做到這些,就可以慢慢擺脫別人的期待和主流文化價值觀的綁架,擁有真正的選擇權。